第一步:〔发行人申请〕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可转债前按照本中心要求提交发审文件。
第二步:〔中心受理与发行审查〕本中心受理发审文件后,进行发行审查,决定是否核准发行人发行可转债。
第三步:〔发行与承销、申购〕本中心核准发行可转债的,由发行人、协助发行机构、本中心及相关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发行可转债,投 资者认购可转债。
第四步:〔监管备案〕本中心在发行可转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和四川证监局备案。
第二步:〔中心受理与发行审查〕本中心受理发审文件后,进行发行审查,决定是否核准发行人发行可转债。
第三步:〔发行与承销、申购〕本中心核准发行可转债的,由发行人、协助发行机构、本中心及相关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发行可转债,投 资者认购可转债。
第四步:〔监管备案〕本中心在发行可转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和四川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