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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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激励业务正当时

发布日期:2022-11-30
作为促进企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具有促进劳资共赢的协同效应。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已呈现常态化的现象,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激励因2020年《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的实行,亦进入相对有法可依的实操阶段。

2022年11月18日,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文中明确提出要“支持股权激励”,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登记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发行上市(挂牌)过程中不必进行清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激励业务正当时。

 

一、规范业务开展,减少法律纠纷。

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而言,未上市企业在开展股权激励时,往往会面临无法可依、监管缺位的困境,故容易出现个别企业以股权激励名义实施利益输送、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发生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股权激励履约纠纷频发等现象。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结果显示,2010年至今,涉及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民事案件共有10142例。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业务,通过政策引导、自律监管、规范培育来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组织和规范管理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及登记托管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推动非上市企业股权激励业务的规范发展。

 

二、提高权益保障,增强激励效果。

非上市企业员工因股权激励而获得的股权或权益,特别是采用期权、收益权等虚股方式获得的权益,在计划实施、权益分配、权益认定等方面缺少相应的规范流程及工商登记,导致员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双方互信机制缺失,从而影响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和激励效果。

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来规范开展股权激励,可将股权激励计划在股交中心进行备案登记,为员工提供实施计划查询、股份权益查询、行权管理等股权管理服务;同时,还可以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这个合规、有效的交易场所,为权益份额提供一定的流动性,为权益价值或企业股权估值提供一定的参考,从而形成更为有效的信息传递与决策机制,增强激励效果。

 

三、优化股权治理,完善上市衔接。

由于非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市场上提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中介机构良莠不齐,企业在计划实施时存在不规范的操作或因诸如股份公司工商登记缺位导致股权变动路径不清晰等现实问题,故而导致企业在后续上市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障碍,员工薪酬情况/股权激励相关问题的问询率超过80%,注册制下IPO审核被否决的关注要点中,员工薪酬情况/股权激励位列第四,严重影响到企业的上市效率和上市成功率。

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监管指引,可有效引导企业股权激励业务的规范操作,完善企业上市衔接机制,规避或减少企业在上市审核进程中对原来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调整所带来的规范成本,亦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

 

作为川藏区域唯一合法的私募证券市场及其运营机构,和四川省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天府股交中心目前已建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并与区域内各类金融服务组织展开合作,如,私募基金、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所等,通过企业挂牌、公司挂牌、股票发行、股权交易转让、可转债、拟上市培育孵化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帮助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做优做大做强。

 

天府股交中心重点业务简介

企业挂牌业务:

即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至天府股权交易中心的动作。通过企业挂牌以提升企业品牌价值;通过中心的路演项目,帮助挂牌企业挖掘、提炼、展示其优点和亮点,为小企业提供大舞台;挂牌企业可以7*24小时通过线上平台宣传、介绍自己。

公司挂牌业务:

即挂牌公司将其公司股票(含股权、股份)在本中心“股票超市”挂牌展示的行为。通过公司挂牌达到宣传展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公司挂牌注册后进行展示,以吸引投资者、扩大知名度;进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盘活企业股权,实现股权证券化、商品化、市场化;公司挂牌后实现股票交易转让、股权估值定价、股票发行、股权质押融资、并购重组等配套衍生功能和作用。

股票发行业务:

依法工商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天府股交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享有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通过股票发行实现融资渠道的拓展,天府股交聚集了众多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为企业筹措资金提供渠道支持;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企业发展扩大规模、产品技术研发等资金需求以筹措发展资金;通过股票发行实施股权激励,引进专业机构或战略投资,优化公司股权与治理架构;以股权融资代替债权融资,降低企业负债水平,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股权交易转让业务:

股票持有人依法合规将股票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交易行为。通过股权的证券化、商品化、市场化,投资者即可通过交易系统买卖挂牌公司的股票。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盘活公司的股权价值;通过投资者不断的市场化报价委托买卖,能够最大限度的发现公司真实的价值,发现公司价值;促进公司权益流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投资者退出或购入优质权益资产提供了合法合规、安全可靠的平台。

天府股交可转债业务:

依法工商注册的公司或符合条件的其他形式的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公司债券。天府股交中心可转债业务具有成本可控、流动性支持、政府支持、分期发行、发审效率高、设计灵活等众多特点和优势。

天府股交拟上市业务:

天府股交中心拟上市业务体系,由拟上市诊断评估、拟上市选拔、拟上市培育孵化和上市推荐四个业务模块构成,中心通过将上述业务进行标准化、流程化,实现从框架制度设计到实施执行环环相扣、步步相连,形成天府股交中心一站式企业上市培育孵化基地。

通过拟上市业务可实现中小企业上市差距、企业上市潜力的判断和预估;将具备上市潜力或条件的企业选拔出来,进入后续拟上市培育孵化或上市推荐环节;提供资本运作培训、投融资对接、上市规划与辅导及企业股权架构设计等培育孵化服务;将初步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向证券公司进行推荐进入上市辅导期。

天府股交拟上市业务配套了相应的培育专板——拟上市专板,其是天府股交中心设立的、专门针对特定企业的股票发行、挂牌上市、交易转让、展示及上市培育孵化的板块、层次,目前包括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专板。通过专板的市场化机制,形成批量选拔、培育孵化四川科创企业和项目的机制;专板挂牌企业的股票可在天府股交中心挂牌交易转让,形成股票定价、估值和流通机制,吸引投资者投资,特别是为投资挂牌企业的全国投资者提供股权的交易变现、退出通道;中心为专板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服务;中心也把打通专板挂牌企业与全国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为企业和项目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作为主要工作方向。